"读完鱼我所欲也,对自己有什么启示"
1、①“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运用设喻,将生命与利益比作“鱼”和“熊掌”,引出中心论点。
2、同样,生亦我所欲,死是我所恶,但当和「義」放在取舍时,明理的人会基于同样道理作出「舍生取义」的决定。
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当二者不可兼得时,如何作出取捨?
4、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5、明确: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6、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7、③“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
8、孟子的论证思路是,即使鱼和熊掌都是美味的食物,但当二者只能选其一时,一般人都会舍弃鱼而取价值更高的熊掌的。
9、第一段分为四层
10、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11、①“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12、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13、②“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14、生命诚可贵,仁義价更高。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古代君子之行也。
15、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16、《鱼我所欲也》论证思路是: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17、②”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18、!对比的运用
19、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20、第二段总结
21、第二段分为三层
22、④“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运用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23、③“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24、本文首先提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取义”,这是全章的论点。然后说明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都有“欲生而不为苟得,恶死而有所不辟”之心,即“羞恶之心”;又从反面来说,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会不顾礼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因此,重要的是,求生避患不能违背“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