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报考高中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学籍要求
2025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集中组织报名。
户籍和学籍均在我市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或学籍地报考。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省就读回我市报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转入我省认定合格后,方可报考。
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要求
在我市具有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家长需提供安徽省内的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方可在学籍地报考。
报名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合格性考试。
其他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二年级在校学生也可报名。
具有我省户籍和2022年及以前初中毕(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
其他条件
普通高中在籍生休学期间不得参加合格性考试,复学后(须具备正式休、复学手续)可随复学年级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截至2023年9月1日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九年级)未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录取原则和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总成绩排名位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择优录取。
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未按时到校报到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再参加任何普通高中录取。
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省示范高中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应具有1个A、2个B、2个C(不得有D)或以上等级方能录取省示范高中。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