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阳春市教师招聘的一般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要求
持有与报名岗位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学士及以上学位;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其他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与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持有阳春市辖区内户籍,30周岁以下(如果有特别说明,请遵循最新规定);
服从市教育局调配工作岗位。
不得报考情形
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刑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具体招聘公告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官方最新发布的招聘公告以获得最准确的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