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报考条件公告应包含以下要点:
招考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或社会人才。
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包括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不得报考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
近3年内自愿放弃军队文职人员录用资格的。
被辞退未满5年的。
现役军人。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报考军队院校的条件
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
应届考生,未婚。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
身体符合军队院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确保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并按照官方发布的具体流程进行报名。
公告中应提供联系方式和官方报名渠道,以便考生咨询及报名。
以上要点整理自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并进行了适当的简化和重组,以便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