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申论的报考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要求通常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特定职位,如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可能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要是经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人员。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具体职位要求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宣城当地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招考公告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