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规定成年人每年必须回家看父母,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或冷落老年人。这意味着成年子女若长时间不回家探望父母,可能会被视为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在道德和社会责任层面上是不被鼓励的。
尽管法律中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来定义“定期探望”的频次,但通常情况下,如果成年子女与父母分居,应当经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母。此外,法律鼓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探亲休假的权利,以便员工能有机会回家探望父母。
如果成年子女拒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老年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这一义务。
总结来说,虽然法律没有硬性规定每年必须回家看父母,但建议子女们出于对父母福祉的考虑,尽可能常回家看望,以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提倡的家庭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