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技师的条件通常包括:
职业资格要求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虽不满二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生,需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二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一年以上。
对于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者,需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三年以上。
学历与工作经验
大专(含高职)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
对于具有高级工资格者,若满足特定条件(如技术论文发表、科技成果获奖、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等),可不受高级工年限限制破格申报技师。
特殊贡献或成就
在技术攻关、解决关键性工艺难题中作出较大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例如每年20万元以上)。
从事本职业(工种)二十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培养出不少于二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前十名获得者。
其他要求
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对于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取得本工种相应专业中专以上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本工种专业证书学历。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申报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具体公告或指南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