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新印发公积金新政: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此次重新印发《通知》是为支持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的,父母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帮助年轻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据悉,《通知》为政策到期后重新印发,政策内容不变。《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据悉,该中心以前印发的《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7〕4号)将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为支持职工购买基本住房,将有关通知重新印发。新印发《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跨市买房需要看房产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确定的。办理流程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国有城镇集体外商投资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天津公积金基数上下限
2024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为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6451元。天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对于国家机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各11%或各12%。对于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以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2023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00元,下限为1000元,缴存基数的最终确定应当根据个人收入情况确定,收入越高,缴存基数越高,收入越低,缴存基数越低。缴存基数的调整是根据特定的规定进行的,并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和确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缴纳比例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我国统计部门法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
天津快速提取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天津公积金提取的详细流程如下:职工需携带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对于集中封存户,职工需直接前往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接着,职工需携带《提取申请书》和相关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获取《提取通知书》并签字确认提取金额。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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