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谓之间取独是汉语语法中的一种现象,具体来说,它指的是在古汉语中,当主谓短语在句子中充当主语、宾语或分句时,会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入虚词“之”,以取消这个结构的独立性。这样做是为了让句子在形式上看起来像一个词组,尽管在意义上它可能不完整,需要依赖上下文来完整表达。例如,在现代汉语中,“我爱香山”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但如果写成“我之爱香山”,就必须提供额外的上下文来解释“爱香山”的原因,否则这个句子就变得不完整,不能独立存在。
使用“之”字取独的例子有:
“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来自《庄子·逍遥游》)
“即患秦兵之来。”(来自《廉蔺列传》)
在这些例子中,“之”字的使用使得原本可以独立成句的主谓短语成为另一个句子的成分,从而取消了其独立性。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语法现象主要出现在古汉语中,现代汉语中这种用法较为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