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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杜绝浪费【233句精选】

时间:2024-11-28 11:21

1、(3)我国人口多、资源人均占有量少,生产力不发达,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些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支持人民政协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3、意思就是不要浪费食物或东西,实行光盘行动,节俭使用物品。

4、第四,规范食堂就餐管理,推广光盘行动,防止浪费。

5、第一,节约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下班及时关灯,第二,节约用水,及时检查供水管线。

6、第二十八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广大居民要自觉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加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努力营造文明用餐、理性消费、厉行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8、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9、积极监督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及时制止不必要浪费粮食的现象。生活中不偏食,不挑食,与朋友和亲戚到饭店吃饭时,点饭点菜吃多了点多少尽可能不浪费掉,若有剩余的要尽量打包带回家,要养成这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也要教育孩子做到。要养成节约粮食为一种新时尚,成为新时代人应该具备的一种优良品质。

10、第三十一条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

11、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12、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13、第十二章附则

14、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15、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道德高尚的具体表现。古人云: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告诫我们要杜绝奢侈浪费,培养节约的美德。

16、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17、意思是指让彻底治治那些不珍惜的行为。

18、吃饭前自己能吃多少饭就盛多少饭,如果觉得一碗饭吃不了,就先拨出去一部分。

19、十是强化示范带动。广大干部率先垂范,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近期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加强思想教育。

20、第三十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21、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22、第五十四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23、第三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24、第三十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25、(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26、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7、(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28、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29、(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30、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31、(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

32、第五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33、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34、节约粮食的好方法:

35、第四十四条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

36、杜绝浪费是我们不管是在工作和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坚决杜绝浪费行为,大力支持和提倡节约,不能因为我们觉得生活好了,或者是工作完成任务了,而不去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而故意和无意的去浪费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说坚决支持杜绝浪费行为。

37、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38、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39、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40、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41、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42、第二十七条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43、第七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44、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5、第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46、(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

47、第三十九条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

48、争当勤俭节约的践行者。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不奢华、不攀比,积极做“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的发起者、推广者、监督者,以身示范、引导感召家人、朋友加入节约行列。

49、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50、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51、小家、大家、国家,道理都是一样的,不厉行节约,就会大量地浪费物资,就会给家庭、社会、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害。所以,必须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52、第五十一条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53、(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54、杜绝浪费的开始高效的开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危机意识,从杜绝浪费开始高效开始,我们虽然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不代表我们可以肆意浪费食物,应继续树立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意识。加强危机意识,杜绝浪费开始,开始高效,真正从内心深处筑牢危机意识。

55、节约粮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不是说你的生活好了,你浪费得起就可以浪费。浪费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即使在发达国家,节俭也被视为一种美德。

56、(一)预算和决算信息;

57、(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58、(5)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一个民族基本的现代文明素养,也是尊重他人劳动的体现

59、第十一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60、一是节俭务实办会。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和精简会议的有关要求,严格计划管理,在会议组织上做到规范简朴、务实高效。

61、(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

62、第四十一条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63、(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

64、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

65、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66、(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67、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68、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9、第四十五条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

70、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71、吃饭时不挑食,把自己盛的饭吃完.

72、(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情况;

73、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74、第二十五条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75、热爱生活,就要爱惜粮食。俗话说,每一食,便念稼穑之艰难;每一衣,则思纺织之辛苦。爱惜粮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理所应当的义务,并不是说你生活富裕,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挥霍粮食。

76、五是严管公务用车。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单车费用油耗公示等规定,切实降低公车运行成本。

77、(4)这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

78、第九章宣传教育

79、六是规范公务用餐。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80、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81、第二章经费管理

82、第五十一条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83、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84、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85、四是节约办公成本。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等事项入手,做到勤俭持家。

8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87、第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88、第三十六条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89、第二十四条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

90、(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

91、第三,办公用品管理,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建议纸张正反两面使用。

92、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93、第五十六条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94、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95、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96、(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97、三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将勤俭节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加强食堂管理,实施“光盘行动”,积极投身节约型机关创建。

98、(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

99、第四十条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100、下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地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

101、第六章会议活动

102、九是践行全民节约理念。结合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推动全民节约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

103、第八条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104、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105、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的措施:

106、第五十条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107、第四十八条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08、(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

109、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110、第三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111、第五章公务用车

112、十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制止浪费、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建设,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

113、答:常言道:“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意思是:正常地吃饭、穿衣消费是不会导致贫穷的。消费无计划,大手大脚地盲目消费、铺张浪费就会导致入不敷出、生活困难;家庭贫穷。

114、(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

115、(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

116、(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117、第八章资源节约

118、(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119、各餐饮企业强化自律意识,按照“营养、健康、适量、节俭”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和文明用餐规范,自觉抵制过度消费陋习,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为文明用餐、节俭消费提供便利。

120、组织、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121、二是要牢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思想意识,把节约理念贯穿食堂就餐、公务活动用餐等各个方面,带头在家庭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养成艰苦朴素习惯。

122、第四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123、第三十四条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124、第二十一条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125、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126、十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内部网站、微信群、UC工作群等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舆论氛围。

127、第三十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128、第十七条出国团组应当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129、(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

130、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131、第五十七条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32、(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

133、第六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13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135、第十六条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136、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于统一调剂。

137、第四十二条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138、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者纠正。

139、第七章办公用房

140、回顾历史,多少伟人为我们做出了榜样。铺张浪费是一种对自己劳动的不负责任,是一种可耻的行为。我们要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花。

141、二是严控差旅活动。严格执行出差申请流程,严控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

142、第六十四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43、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144、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145、第二十二条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

146、第四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147、七是抓好食堂管理。加强食堂内部管理,降低损耗和存货浪费,推进《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国家标准实施。

148、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今年大的洪涝水灾,对粮食生产的不利影响将难以避免,但在粮食产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节约粮食便是增收了。目前的粮食供求关系无论从国际市场看还是从国内市场看,都处于“紧平衡”状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活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149、(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

150、《条例》并非只有十二条而是有十二章、六十五条组成,包括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十二个章节。

151、第十三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152、(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

153、第四十三条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154、(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

155、第十一章责任追究

156、第四十六条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57、《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

158、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159、八是科学引导餐饮消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深入推广“光盘”行动、“公筷公勺”行动,引领科学餐饮。

160、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161、第四章公务接待

162、第十五条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163、第十四条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164、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165、节约粮食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出来。同时,勤俭节约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浪费粮食历来被视为可耻的行为。应该看到平时生活中注意节约粮食的必要性无需赘言,这不仅仅从每一个人做起那么简单,应该大家一起努力。

166、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167、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168、第十八条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169、第十条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17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171、第三十条党政机关应当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172、三是压减经费开支。充分利用OA系统、企业管理数据驱动中心等信息化方式开展公务活动,严控资产更新和新购。

173、第二十九条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174、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75、经批准的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

176、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177、(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等情况;

178、(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

179、(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180、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181、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等服务。

182、(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

183、(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等情况;

184、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

185、(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186、(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

187、违反本条例规定,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

188、民以食为天,我们每天都离不开粮食,保障粮食供给,励行节约粮食,应该从自己做起,珍惜粮食和节约粮食这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要在全社会树立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社会风气。

189、第三十八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

190、(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19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192、第一章总则

193、大家都知道这样一句名古诗:谁知盘中歺,粒粒皆辛苦!我们在平时生活中就要做到处处都要以身作则,并教育自己的孩子:粮食来之不易,千万不能浪费。要做到珍惜粮食,适量定餐避免剩餐剩饭,减少粮食浪费。

194、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195、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196、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197、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198、第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99、(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

200、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

201、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202、(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

203、第五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

204、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205、(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情况;

206、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207、(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208、第五十五条推动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209、(一)预算和决算信息;

210、《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3年11月18日印发实施。

211、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212、不要在生活中与人攀比,讲排场讲面子讲阔气,要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做出榜样。在平时吃饭时能吃多少就装多少,不要贪多,避免剩余。不能浪费剩饭剩菜,看到浪费现象勇敢地起来制止,尽力减少食物浪费。做好节约宣传员,向家人和孩子、亲戚和朋友宣传浪费对国家经济的危害,居安思危,强调粮食的重要性。

213、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14、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215、(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

216、(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217、第六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并作出结论。

218、第六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5月2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219、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20、(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

221、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222、第十章监督检查

223、第九条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

224、第三十四条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225、第二十三条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226、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27、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228、(1)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时候不能浪费;

229、一是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要心存对粮食安全的危机意识,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

230、第十二条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231、第四十七条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232、第十条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33、节约粮食是尊重劳动的体现,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具体行为。尽管我们早已摆脱粮食短缺的时期,可是我们应当明白,每一颗粮食都是农民辛勤的劳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