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第三实验幼儿园的报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适龄幼儿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并实际共同居住于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
房产要求:
适龄幼儿的户籍与房产需一致,即产权性质为住宅且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情况相符。
居住时间:
适龄幼儿需在2024年3月1日前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
特殊情况:
对于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幼儿,在拆迁安置过渡期间,提供拆迁相关材料后仍可按原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在拆迁定居后,则按所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入学。
优先安排: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孤儿、残疾人女、华侨子女、引进的大项目单位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父或母信用等级达到3A级别人员子女,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入园。
自有住房:
拥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幼儿可优先安排入园。
学位安排:
在完成“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招生后,如有剩余学位,可根据学位情况招收部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分类招生:
当“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采取分类招生办法,优先考虑老社区户籍人口、服务区域部队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并在同类入学对象中以落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招生;若落户时间相同且符合条件人数多于招生数时,将通过随机摇号形式确定招生对象。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具体报名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惠安第三实验幼儿园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