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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十要十三严禁十项准则?

时间:2024-12-11 20:56

师德师风“十要”和“十三严禁”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教师的教育行为符合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下是具体的要点:

师德师风“十要”

1. 爱党爱国,政治坚定;

2. 爱校爱岗,敬业奉献;

3. 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4.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5. 忠诚教育事业,志存高远;

6.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7. 关爱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8.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9. 严谨治学,认真备课上课;

10. 终身学习,与时俱进。

师德师风“十三严禁”

1. 严禁向学生传播宗教迷信和反动言论;

2. 严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社会公德;

3. 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

4. 严禁用各种手段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5. 严禁随意停课,强迫学生转学、退学;

6. 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家长钱物或有价证券;

7. 严禁从事第二职业,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

8. 严禁随意调整学生座位;

9. 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资料;

10. 严禁帮助本校和其他学校争抢生源;

11.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浏览不健康网页、玩游戏;

12. 严禁歧视、讽刺、挖苦、侮辱学生及家长;

13. 严禁对违纪学生停课、劝退、开除。

这些规范旨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师德观,以高尚的品德和专业的能力影响和教育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