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2002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云政发〔2002〕113号)设立的正厅级单位,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同时是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履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百安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行日期
《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于2016年5月1日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而制定的。近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工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发挥企业工会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会适用本条例。
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共几章
《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职责、内容、程序、协作和保障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工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发挥企业工会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行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合同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以及对集体合同实施管理、监督的部门应当遵守本条例。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机构简介?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政策法规制定、规划科技、应急救援、行业协调、安全监督和人事工作。以下是各处室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包括文电管理、财外事等工作,行政编制14名,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则是负责监督、管理云南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机关。该机构拥有一支专高素质的团队,致力于维护云南省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云南省宗教事务局:负责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处理涉及华侨华人事务,促进对外友好交往。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注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推动科技进步。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号),设立云南省物价局,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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